食品生產經營衛生許可證是衛生許可證的一個類別之一,是國家衛生主管部門對食品生產與經營者頒發的允許進行食品生產經營的法定證件。
在我國,根據《食品衛生法》的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食品商販,必須先取得衛生許可證,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衛生許可證的發放管理方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那么食品經營許可證的經營范圍都有哪些呢?
按照主體業態及經營形式分類為:
1. 食品銷售經營者
商場超市、便利店、食雜店、食品貿易商、食品自動售貨銷售商、網絡食品銷售商
2.餐飲服務經營者
普通餐飲:(特大型餐飲、大型餐飲、中型餐飲、小型餐飲、微型餐飲)、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
3.單位食堂
學生食堂、托幼機構食堂、職工食堂、工地食堂、其他食堂、(含集體用餐配送、含中央廚房)
按照經營項目:
1.預包裝食品銷售
2.散裝食品銷售
3.特殊食品銷售
4.其他類食品銷售
5.熱食類食品制售
6.冷食類食品制售
7.生食類食品制售
8.糕點類食品制售
9.自制飲品制售
10.其他類食品制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