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資本為股份所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在股份有限公司設立中,我國公司法使用了“發起人”的概念。所謂發起人,是指參加訂立發起人協議,提出設立公司申請,認購公司出資或者股份并對公司設立承擔責任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發起人一般會擁有股東的地位。
股份有限公司有兩種設立方式,一種是發起設立,另一種是募集設立。發起設立是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不向社會公開招募。
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條件
《公司法》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符合法定人數的發起人。根據《公司法》相關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發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發起人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除了法定人數外還要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2.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股份發行指的是股份有限公司在設立時為了籌集公司資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為;這里所說的股份發行是設立發行,它是設立公司的過程中,為了組建股份有限公司,籌集組建公司所需資本而發行股份的行為;
3.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須召開由認股人組成的創立大會,并經創立大會決議通過。創立大會一般由發起人和認股人組成,大會召開前15日應當通知認股人或進行公告,代表股份總數過半數的發起人和認股人出席方可舉行。
4.有合法的公司名稱和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以及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股份有限公司名稱必須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比如名稱中含有 “股份有限公司”等字樣。
補充:
設立注意事項
1.公司設立地址。不管是設立哪種類型的公司,注冊地都是公司注冊時需要考慮的一個重要問題。因為不同地區對于稅收的優惠政策和優惠力度都不同,而一個好的注冊地,往往直接影響到公司以后可以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2.公司經營范圍。填寫公司經營范圍首要填寫公司核心經營項目,除此之外也可以填寫現在不經營但以后打算經營的范圍,如果具體經營范圍不確定的,也可以等到以后經營的時候做相應的變更。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經營范圍并不是越多越好,因為有些經營業務是不能享受稅收優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