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貨物許可證是國家管理貨物出境的法律憑證。進出口許可證,包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各種具有許可進口或出口性質的證明、文件。
進出口貨物許可證是國家機關簽發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進出口貨物許可證是國家批準特定企業、單位進出口貨物的文件。因此,進出口貨物許可證不得買賣、轉讓、偽造和變賣。
進出口貨物許可證是批準進出口特定貨物的文件。其中包括品名、數量、規格、成交價格、貿易方式、貿易國別等內容。因此,進出口企業必須嚴格按照許可證規定的貿易方式等內容進出口特定貨物。
進出口貨物許可證是一種證明文件。因此,凡實行進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和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各類進出口企業應在進出口前按規定向指定的發證機構申領進出口許可證,海關憑進出口許可證接受和辦理通關手續。
申請人須提供材料如下:
1、進口許可證申請表(原件),附表見后。
說明:申請表填寫內容應與外貿合同中內容對應且相符。
2、外貿合同(復印件)。
說明:合法、有效。
3、委托代理協議(復印件)。
說明:屬于委托代理進出口時提交。
4、資質、配額及其他批準文件(原件或復印件)。
說明:涉及實行資質、配額管理或其他批準文件進出口的商品。如有此類要求,針對不同商品或情況,發證機關對經營者進行一次性告知。
5、《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說明:公歷年度內第一次申領須提交,本材料如有變化,經營者須及時提交變更后的材料。
6、《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
說明:經營者為外商投資企業的,公歷年度內第一次申領須提交,加蓋經營者公章。本材料如有變化,經營者須及時提交變更后的材料。
7、《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說明:公歷年度內第一次申領須提交,本材料如有變化,經營者須及時提交變更后的材料。
8、商務部規定的其他應當提交的材料(原件)。
說明:如有此類要求,針對不同商品或情況,發證機構對經營者進行一次性告知。
屬于下列情況的,還須提供有關證件或材料:
(1)經批準享有出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第一次向發證機關申領出口許可證時應提交主管部門批準成立公司(企業)的批文、公司(企業)章程、營業執照以及出口商品經營目錄等復印件一套;
(2)經批準成立的外商投資企業,第一次向發證機關申領出口許可證時,應提交有關部門關于項目合同的批件、營業執照以及經國家對外經貿部認可的年度出口計劃等復印件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