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因為稅率固定的原因,避稅比較難,通過常用的方式能減少的稅也不多。
如果交的稅比較多,就得通過稅目轉移的方法進行避稅,比如設立合伙企業,將財產轉讓所得變為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稅率就會改變,再通過核定征收的方式,就可以大幅度降低,現在市場上最低能降到1.1%左右吧。
解析: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30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如何合法避稅
避稅是指納稅人利用稅法上的漏洞或稅法允許的辦法,作適當的財務安排或稅收策劃,在不違反稅法規定的前提下,達到減輕或解除稅負的目的。避稅大都具有非違法性、低風險、高收益、策劃性等特征。對于自然人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的稅負,大體可以有下述方法;
1、有效利用知識產權避稅。自然人股東在轉讓股權前,將預先持有于自身名下的商標、專利或著作權對公司進行增資,由于評估價格可控,所以將極大地增加其自身權權益,進而在股權轉讓時可以極大限度地避免交易稅金的產生;
2、在股權轉讓前一段時間(6個月至一年),通過增加壞賬準備計題等財務安排等有效降低公司凈資產;
3、如果自然人股東尚100%持有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可以通過業務交易,選擇合適的交易并適用的稅種等減少股權交易稅金的產生。
當然,針對個案的不同,也存在其他種避稅的可能性,具體針對個案的不同而有所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