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規定。
變更公司法人流程手續:
(一)領取企業變更申請書(企業營業執照發證機關);
(二)工商局受理、換照(企業營業執照發證機關);
1、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加蓋公司公章);
3、公司變更登記審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記表(加蓋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情況表(如法人擔任執行董事或董事長時要填寫)(加蓋公司公章);
6、其他。
受理后10個工作日領取。
(三)質監局受理、換照。
1、原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
2、新法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3、新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4、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5、組織機構代碼證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受理后5個工作日領取。
(四)國、地稅局受理、換照。
1、舊國、地稅稅證正、副本;
2、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3、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4、新法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5、國、地稅稅務變更申請表(加蓋公司公章);
6、本年度全套會計報表,會計憑證及稅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受理后5個工作日領取。
(五)銀行開戶許可證受理、換證。
1、營業執照正副本;
2、稅務登記本;
3、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
4、法人身份證、經辦人身份證證;
5、委托授權書;
6、公章、財務章、法人章;
7、股東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