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即納稅人在稅收中的實施過程,是納稅人按照國家各項稅法的規定,按一定比例向國家繳納一部分集體或個人收入的過程。
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一般納稅人的特點是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抵扣銷項稅額。
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的標準:
1、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取得一般納稅人資格,年應納稅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增值稅納稅人。
2、年度應稅銷售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新開張的納稅人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的資格。
必須具備下列條件: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能夠按照統一的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設置會計帳簿,按照法定有效的憑證計算,能夠提供準確的稅務信息。
不予認定的一般納稅人資格:
1、下列納稅人不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
2、選擇按小納稅人納稅的非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外的個人;
3、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且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
4、非企業性單位。
5、銷售免稅商品的企業。
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程序:
1、納稅人提交申請
2、稅務機關核對申請資料
3、稅務機關實地查驗,出具查驗報告
4、稅務機關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