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伴隨著創業活動的日益火熱,很多創業者都想要經營一份屬于自己的事業,這就涉及到創業形式的選擇。那么,如若創業者是獨自進行創業,究竟是成立個體工商戶還是個人獨資企業比較好呢?個體工商戶與個人獨資企業究竟有何不同?本文將對此進行相關介紹!
所謂個體工商戶,是以勞動者個人及其家庭成員為主,用自有的生產資料和資金獨立地從事生產和經營活動,向社會提供商品和勞務的一種組織形式。而個人獨資企業則是指一人投資經營的企業,獨資企業投資者對企業債務負無限責任,并且,企業負責人姓名須與身份證相符。具體說來,個體工商戶與個人獨資企業的區別主要體現在:
1、個人獨資企業必須要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合法的企業名稱,而個體工商戶可以不起字號名稱,也可以沒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可以進行流動經營。換句話說,合法的企業名稱和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是個人獨資企業的成立必要條件,但不是個體工商戶的成立必要條件。
2、個體工商戶的投資者與經營者必須為同一人,即投資設立個體工商戶的自然人。而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可以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個人獨資企業事務,即所有權與經營權可以分離,因而,這就決定了個人獨資企業更符合現代企業制度的特征。
3、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也可以委派他人作為個人獨資企業分支機構負責人,但由設立該分支機構的個人獨資企業承擔責任。而根據規定,個體工商戶不能設立分支機構。由此可以看出,個人獨資企業的總規模一般大于個體工商戶。
4、在民事、行政、經濟法律制度中,個人獨資企業是其他組織或其他經濟組織的一種形式,能以企業自身的名義進行法律活動。而更多的時候,個體工商戶是以公民個人名義來開展法律活動的。
5、個人獨資企業與個體工商戶在財務制度和稅收政策上的要求也不盡相同。個人獨資企業必須建立財務制度,以進行會計核算。而個體工商戶由于情況復雜,既可以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建立賬簿,但如果稅務部門不作要求,也可以不進行會計核算。
以上是個體工商戶與個人獨資企業的具體區別介紹。在現實生活中,創業者合理選擇創業形式,如若對這兩者區別不夠了解,便可對文中介紹內容作詳細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