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審計是做什么的(外部審計包括哪些)如今,企業在經營期間需提供對外審計鑒證報告時,通常都需要開展外部審計。那么外部審計是做什么的(外部審計包括哪些)下面本文將帶廣大企業來了解。
事實上,所謂“外部審計”,其是“內部審計”的對稱,是指由審計機關派去的審計人員或社會審計機構對企業的經濟業務的合理性、合法性、準確性、真實性和效益性所進行的審查,并對審查結果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一般情況下,外部審計主要包括:
1、財務審計。財務審計主要是指審計機構對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被審計企業會計報表所反映的會計信息依法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形成審計報告,出具審計意見和決定,目的是揭露和反映企業資產、負債和盈虧的真實情況。
2、離任審計。離任審計是指對法定代表人整個任職期間所承擔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所進行的審查、鑒證和總體評價活動。以客觀評價法定代表人在任期內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可以為組織人事部門正確、科學地考核和任用干部提供重要而具體的根據。
3、清算審計。清算審計是指企業由于各種原因終止,對其清算期間的債權債務清償情況、資產變現情況,清算期間的收益、損失、費用支出情況及清算截止日凈資產分配情況進行的審計,以確認清算企業是否合法、公開、公正進行全部清算活動。
4、稅務審計。稅務審計是指審計機構對企事業單位和納稅人應繳稅款依法進行審核、稽查。包括:審查企業是否按規定納稅、減稅和免稅,有無偷稅、漏稅行為,納稅依據是否真實,計算是否正確,有無弄虛作假、截留稅款現象以及對國家稅務法規和納稅紀律的執行情況等。
5、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審計。高新審計是指注冊會計師接受企業業務委托,對申報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結構明細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發表審計意見,出具專項審計報告,以證明企業是否滿足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要求。
以上是對“外部審計是做什么的(外部審計包括哪些)”以及“外部審計包括哪些”這一問題的具體介紹。在現實社會經濟中,企業如若存在開展外部審計的需要,但對外部審計包含類型不夠了解,便有必要對文中介紹內容進行詳細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