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國辦印發的《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1月31日公布,為指導今后5年我國推進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明確了行動指南。《方案》從基礎制度、要素市場、環境質量、市場開放、市場監管五個方面,提出51條具體舉措。
其中,知識產權相關部署摘編如下:
《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
(摘編)
二、夯實市場體系基礎制度
(一)全面完善產權保護制度
1.完善平等保護產權的法律法規體系。推進實施刑法修正案(十一),落實打擊非公有制企業工作人員侵害企業財產權益等相關犯罪的規定,加強對非公有制經濟財產權的刑法保護。出臺實施關于審理專利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完善專利法、著作權法相關配套法規。進一步細化完善國有產權交易各項制度。全面清理對不同所有制經濟產權區別對待的法規。
3.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推進實施審理侵犯商業秘密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出臺審理涉藥品上市審評審批專利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制定出臺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惡意侵權、長時間持續侵權、商標侵權等行為,嚴格執行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探索建立知識產權侵權快速反應機制。做好商標代理管理辦法、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官方標志保護辦法等部門規章的制定修訂工作。研究制定藥品專利保護、跨境電商領域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編制發布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指南和知識產權保護國別指南。優化專利、商標等申請和審查程序,提高審查效率,壓縮審查時間。建立健全專利、商標等無形資產評估管理體系。
三、推進要素資源高效配置
(七)發展知識、技術和數據要素市場
20.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制定出臺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意見,提升技術要素市場化配置能力。修訂發布技術合同認定規則及科技成果登記辦法,加強對技術合同和科技成果的規范管理。完善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培育發展國家技術轉移機構,建立國家技術轉移人才培養體系,提高技術轉移人員的技術評價與篩選、知識產權運營、商業化咨詢等專業服務能力。
23.設立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產權交易機構。支持中國技術交易所、上海技術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等機構建設國家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產權交易機構,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知識產權轉讓、許可等運營服務,加快推進技術交易服務發展。
四、改善提升市場環境和質量
(八)提升商品和服務質量
26.進一步發揮品牌的引領作用。加強農產品商標及地理標志商標的注冊和保護。組織好中國品牌日活動,健全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管理制度,打造一批特色鮮明、競爭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區域品牌。開展促進品牌消費、品質消費“雙品網購節”活動。(綜合新華社消息)
原文標題:中辦、國辦印發《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包括這些知識產權工作部署
文章來源:中國知識產權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