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申請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提前明確三點:
1、明確當前所從事行業
2、明確所從事的業務經營范圍(純業務、無地域之分)
3、明確當前業務的組織盈利模式。
二、如網站中含有前置審批(特殊行業)內容,則需要首先通過行業前置審批后才可以申請《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三、2021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申請條件
1、有企業的名稱、注冊地址、組織機構和章程
2、運營游戲需注冊資金實繳1000萬人民幣,非游戲產品需實繳100萬人民幣
3、不少于8名計算機專業本科的業務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4、企業需具備運營所需的設備及工作場所
5、企業需具備完整的業務發展計劃及運營管理措施;
6、擬計劃開展業務需符合《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
7、擬計劃開展游戲產品業務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令第49號令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
8、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應當符合所在地文化單位的企業總量、企業結構和企業布局等當地政策規劃。
四、2021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驗資報告
3、公司章程
4、辦公場地租賃協議及業主產權證明
5、8名人員身份證及學歷證掃描件
6、網站內容中含有擬申請經營產品的內容
五、2021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辦理周期
1、提交審核(1個工作日)
2、運作溝通(10個工作日)
3、審批通過(5個工作日)
4、取證送達(3個工作日)
沒有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開展互聯網文化會受到處罰
根據《無照經營管理辦法》進行處罰,沒收企業從事相關活動的所有設備,根據企業從事互聯網文化的進度處以一定金額的罰款。
辦理依據
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國務院令第412號)第193項:設立經營性互聯網單位審批(實施機關:文化部)。2、《國務院關于同意廣東省“十二五”時期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試的批復》(國函[2012]177號)同意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第28項: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許可證編碼。3、《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2003年文化部令第27號)第六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對申請從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的單位進行審批,對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的單位進行備案。4、 《國務院關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0]21號)第37項:設立經營性互聯網單位審批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