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構建知識產權領域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監管、失信懲戒等機制,進一步規范專利代理行為,維護專利代理活動的正常秩序,促進專利代理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專利代理條例》《專利代理管理辦法》《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代理管理工作規程(試行)》和海南省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海南省知識產權局于2021年6月底印發了《海南省知識產權局專利代理行業信用分類監管辦法(試行)》(下稱《辦法》)。
強化專利代理行業信用監管,規范專利代理行業,讓更多優質、規范的專利代理服務對接更多的優秀創新主體,催生更多高質量、高價值專利,對于提升海南省專利創造質量和運用效益、提高知識產權對實體經濟的技術供給水平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截至目前,國家部委層面還沒有專門針對專利代理行業的信用監管辦法,制定本《辦法》將為打擊“黑代理”“代理非正常申請”“掛證”“以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等違法違規行為提供指導,是信用監管必要且有效的輔助手段。《辦法》的出臺,構成海南省出臺全領域知識產權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的閉環。
據介紹,本《辦法》分為五個章節,共二十二條,主要包括信用信息的歸集、信用評價和運用、異議處理和信用修復等內容。《辦法》提出專利代理行業信用評分、信用等級劃分標準,擬解決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的基礎問題;解決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銜接問題;解決對專利代理行業失信行為的聯合懲戒問題;明確了對信用信息的異議和信用修復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