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變更需要哪些資料?公司股東變更怎么辦理?隨著公司的不斷發展,或者是公司股東的計劃和個人的想法不同,在公司的經營中,很多公司都會遇到公司股東變更的情況,但是對于很多創業者來說,對股東變更不是太了解,而不知道如何來處理這一情況,那么公司股東變更怎么辦理,需要什么程序和流程呢?一起來看看吧!
關于股權變更代辦的問題,首先法定代表人需要提交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等等,是可以幫忙代辦股權變更的事項和程序的,但最好還是自己檢查一下。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證明;企業提交名稱《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復印件;事業法人、社團法人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有關登記機關準予變更的證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
6、新股東或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企業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事業法人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社團法人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7、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首先,申請人拿著準備好的相關資料去相應部門提出申請,并且經過部門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之后,會開具相應的《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如果不符合的,則會在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將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以通知單的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其次,如果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準予登記并發送《登記決定通知書》,如果對于提交的申請資料需要進行核實的,告知申請人,并出具告知書,然后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最后,在向相關部門在提出申請之后的五個工作日后,沒有告知需要進行申請資料的實質內容核實的,申請人可以憑借《登記決定通知書》,去領取變更登記通知書。
《公司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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