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通信管理局獲悉,該局結合“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梳理企業“急難愁盼”事,于7月1日起對相關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努力實現審批更簡、服務更優、監管更強。
省通信管理局明確進一步優化電信業務市場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平臺功能,通過在全省實行簡化審批材料、優化審批流程等“小切口”,切實為辦事企業帶來“大服務”。針對“電信業務(第一類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電信業務(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等2項電信業務經營許可事項,實行簡化審批材料,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人員身份證明等材料,優化企業領證程序,實現企業自主選擇郵寄或現場領取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針對“設立互聯網域名注冊服務機構審批”電信業務經營許可事項,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人員學歷、勞動合同、規章制度、服務模板等材料,支持全流程監控、系統數據自動導入、短信提醒等功能,實實在在為企業減輕負擔。
省通信管理局特別指出,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含自由貿易試驗區所在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其他區域),對“電信業務(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試點實行告知承諾審批。由省通信管理局統一制定并公告自貿區告知承諾企業服務指南、承諾書格式文本等相關材料,明確對自愿作出承諾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企業,省通信管理局將當場作出審批決定。
文章轉自:福建日報 記者 李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