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代誕生了不少新媒體公司,隨著市場需求產生的新媒體公司,隨著時間的的推移新媒體公司優勝劣汰,有不少的公司無法繼續運營,但還有一些公司因為缺少資質無法繼續運營,接下來大通天成為您講解:新媒體公司需要辦理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資質嗎?
本規定所稱網絡出版物,是指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的,具有編輯、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數字化作品,范圍主要包括:
(一)文學、藝術、科學等領域內具有知識性、思想性的文字、圖片、地圖、游戲、動漫、音視頻讀物等原創數字化作品;
(二)與已出版的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等內容相一致的數字化作品;
(三)將上述作品通過選擇、編排、匯集等方式形成的網絡文獻數據庫等數字化作品;
(四)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認定的其他類型的數字化作品。
tips: 從事網絡出版服務,必須依法經過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取得《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辦理《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具備條件:
(一)有確定的從事網絡出版業務的網站域名、智能終端應用程序等出版平臺;
(二)有確定的網絡出版服務范圍;
(三)有從事網絡出版服務所需的必要的技術設備,相關服務器和存儲設備必須存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四)有確定的、不與其他出版單位相重復的,從事網絡出版服務主體的名稱及章程;
(五)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是在境內長久居住的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至少1人應當具有中級以上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六)除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外,有適應網絡出版服務范圍需要的8名以上具有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認可的出版及相關專業技術職業資格的專職編輯出版人員,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少于3名;
(七)有從事網絡出版服務所需的內容審校制度;
(八)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九)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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