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中小企業
轉型升級、技術創新
提升裝備和智能制造水平
促進重點產業鏈延鏈補鏈強鏈
完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依據《云南省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云財規〔2021〕8號)
日前
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布通知
將組織申報
2021年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
2021年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扶持: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研發經費投入補助、中小企業延鏈補鏈強鏈發展、中小企業“三化”改造試點示范項目、中小企業引進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示范項目5個方向。
一、扶持范圍和扶持方式
(一)扶持范圍與重點
支持中小企業聚焦主業實業,專注細分市場、核心業務,提升創新能力和專業水平,有序培育優質企業,2021年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扶持: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研發經費投入補助、中小企業延鏈補鏈強鏈發展、中小企業“三化”改造試點示范項目、中小企業引進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示范項目5個方向。
各方向扶持對象、扶持標準和申報要求,依據分方向申報指南執行,除定額獎補類外,原則上按照競爭性分配方式安排。
(二)總體條件和申報要求
1.各方向專項資金依據申報指南要求,主要采取直接補助、事后獎補等支持方式,企業(單位)和項目實施單位申報時可自行選擇不同扶持方向,但同一項目原則上只能選擇申報一個扶持方向(定額獎補類除外)。
2.扶持對象為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中小微企業,以及省級以上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和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企業(單位)工商注冊登記、生產經營在云南省境內,截至申報時仍正常生產經營;企業(單位)申報項目要求在云南省內建設。申報企業(單位)和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行業準入條件和云南省行業發展規劃。
有下列任何情形之一的企業(單位)和項目不得申報:
1.國家明確的產能過剩行業違規擴能投資,按規定應進未進工業園區的。
2.申報企業2020年以來發生過重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重特大環境污染事件、重大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包括2021年截至申報時尚未完成整改的),納稅信用等級D級或有重大違法涉稅行為的。
3.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4.申報企業法人列入“信用中國”失信懲戒對象的。
5.與國家產業政策、行業準入條件和云南省行業發展規劃等規定不相符的。
二、組織程序
(一)企業申報
1.11月11日前,企業(單位)根據分方向申報指南要求,向當地縣級工信部門報送申請材料。登錄“陽光云財一網通”完成網絡申報,網絡申報材料必須與書面申報材料保持一致,未按照要求進行網絡申報的項目不予支持。
2.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不直接受理中央駐滇企業和省屬企業申報,由企業按要求向所屬縣級工信部門進行申報。
(二)縣級初審
11月14日前,各縣級(包含鎮雄縣、宣威市、騰沖市)工信部門完成申報企業(單位)、項目書面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及合規性等審查、網絡審查和現場核查(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研發經費投入補助、中小企業“三化”改造試點示范項目和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示范項目3個方向項目不用現場核查),并將符合條件的企業(單位)、項目推薦上報各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州市上報
11月17日前,各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完成轄區內企業(單位)、項目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及合規性等審查、網絡審核及抽查,經認真篩選、匯總后,將州市的資金申請文件(含匯總表)1份與電子版一并提交到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小企業處。同時,將分方向的匯總表及企業(單位)、項目紙質申報材料1份按具體要求分別提交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技術創新處、中小企業處、企業服務體系處。各資金管理處室聯系人及電話詳見分方向申報指南。
三、其他
(一)財政資金不得用于發放企業員工工資、投資資本市場和房地產等與財政資金使用不符的方向。
(二)專項資金分配使用全過程網絡申報、網上公示,結果在“陽光云財一網通”平臺長期公開。
(三)按照誰申報、誰負責的原則,各州市、縣(市、區)工信部門對本地區所推薦的企業(單位)、項目負責,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以及裝訂順序提出明確的書面審核意見,不得推薦上報不符合要求的企業(單位)、項目。
(四)專項資金申報材料須一次性提供完畢,一律用A4紙雙面打(復)印,并按“申報材料要求及裝訂順序”(詳見分方向申報指南)要求裝訂成冊,否則不予審查。
(五)其他未盡事宜請參考分方向申報指南,或咨詢分方向聯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