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業采用股權投資和募捐資金等方式創辦公司,雖然完成了創業注冊公司的使命,但是后期的運營或者當完成設立項目以后就要考慮注銷了,大通天成小編為您整理了有限合伙企業注銷相關信息。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有限合伙企業的注銷和清算:
1、清理合伙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3、清繳所欠稅款;
4、清理債權、債務;
5、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6、代表合伙企業參與訴訟或仲裁。
注銷有限合伙企業需提供以下信息:
1、清算人簽署的合伙企業注銷登記申請書。
2、人民法院破產裁定,合伙企業依照合伙法作出的決定,由行政機關責令關閉,并依法吊銷合伙企業的營業執照。
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文件。
4、全體合伙人簽署的清算報告。
5、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
6、異地分支機構的合伙,應當提交分支機構所在地的企業登記機關作出的分支機構注銷登記決定。
合伙企業盡管與有限公司適用不同的法律,但解散前也需要對合伙企業進行清算,清算程序與公司法的規定有很多相似。合伙企業法中并沒有規定如何辦理稅務注銷。綜上所述是關于“有限合伙企業注銷指南”如有代辦注銷需求可撥打:13391522356獲取一對一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