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分公司?
分公司是相對本公司而言的,是按照公司內部管轄關系所作分類,是指在公司經營過程中,因為業務需要依法設立的相對獨立的分支機構,是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轄,但是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
什么是分機支構?
分支機構是相對企業整體而言的,是指由企業法人為實現其職能而在總部之外設立的,可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民事活動,但是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非法人組織,如分公司、分行、營業部、門市部、辦事處等。
分公司和分支機構的主要不同點在于,公司設立的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經營機構稱為“分公司”;而由非公司企業設立的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經營機構稱為“分支機構”。在實踐中,常常會把兩者混淆。
兩者的概念也是有所不同的。分公司是相對總公司而言的,是按照公司內部管轄關系所作分類,是指在公司經營過程中,因為業務需要依法設立的相對獨立的分支機構,是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轄,但是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
分支機構是相對整個企業而言的,是指由企業法人為實現其職能而在總部之外設立的,可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民事活動,但是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非法人組織,如分公司、分行、營業部、門市部、辦事處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
企業法人設立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由該企業法人申請登記,經登記主管機關核準,領取《營業執照》,在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