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七條國家對電信業務經營按照電信業務分類,實行許可制度。經營電信業務,必須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頒發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未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從事電信業務經營活動。那么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怎么申請辦理?深圳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辦理資料有哪些?我們帶著這些問題一起學習下面的文章。
一、應向電信主管部門提交辦理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的申請材料有: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的書面申請。內容包括:申請電信業務的種類、業務覆蓋范圍、公司名稱、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人、聯系電話、電子信箱地址等;
(二)公司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三)公司概況包括:其基本情況,擬從事增值電信業務的人員、場地和設施等情況;
(四)公司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法人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或驗資報告以及電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相關會計資料;
(五)公司章程,其股權結構及股東的有關情況;
(六)公司業務發展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技術方案。包括:申請經營電信業務的業務發展和實施計劃、技術方案、服務項目、業務覆蓋范圍、市場調研與分析、收費方案、預期服務質量、投資分析、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等;
(七)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和質量保障的措施;
(八)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九)證明企業信譽的有關材料;
(十)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依法經營電信業務的承諾書。
二、深圳省內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基本條件
1、申請單位為依法設立的公司,能夠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申請單位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萬元人民幣;
3、有必要的場地、設施和技術方案。(其中,申請IDC/ISP和呼叫中心業務的辦公場地不低于100平方米;)
4、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不低于5人,其中:技術人員不低于3人。從事增值電信業務的人員需持有計算機等級考試三級以上證書或本科及以上計算機應用、網絡通信專業畢業證書等國家認證的通信專業證書或獲得通信網絡管理員高級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IDC、ISP單位最少5人,ICP、手機短信單位最少3人)要原件
三、深圳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辦理流程
1、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并于收到申請材料5日內出具《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
2、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于收到申請材料5日內出具《行政許可申請材料補正通知書》,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申請人按照要求交齊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并于收到全部補正材料5日內出具《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
3、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的,應當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許可,并給予警告,申請人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
4、省通信管理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作出予以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5、準予行政許可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送達行政許可證件或其他行政許可文書。
6、經營許可證由公司法定代表人領取,或者由其委托代理人憑委托書領取。
7、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的《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