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商標授權確權案件審判質效、倡導企業誠信經營、提升優化營商環境司法保障水平,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積極總結審判經驗,在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基礎上,制定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審理指南》(簡稱《審理指南》)。2019年4月24日,在第19個世界知識產權日來臨之際,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正式對外公布《審理指南》(中、英文版)。
《審理指南》共162條,分為程序與實體兩個部分,大多數條款是在現有法律、司法解釋、指導案例、參閱案例等基礎上,結合北京法院司法實踐中的具體情況,對裁判規則進行的總結、提煉。
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長助理潘偉介紹,《審理指南》重點從以下四個方面做出規定:
一是通過在行政程序啟動主體的資格審查、審查理由確定以及區分“程序瑕疵”與“程序違法”等三個方面做出具體規定,進一步規范行政行為,提高授權確權審查效率;
二是結合商標法相關法律條款內容,探索完善相關規則,促進商標使用;
三是秉持加大保護的審理思路,根據不同權利(利益)特點,對于保護規則和范圍進行了合理確定,特別是加大了對馳名商標和在先著作權的保護力度;
四是針對囤積商標待價而沽、惡意搶注商標要高價等惡意注冊商標的行為,加大打擊力度,鼓勵市場主體誠信經營,依法保障健康、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
潘偉表示,《審理指南》的發布將大大促進北京法院在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方面裁判標準的統一,提高商標授權確權審查效率、增強訴訟結果的可預期性,節約社會資源。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將以此為契機,不斷推進商標行政審判工作向前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