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的申請步驟,是什么?今天,我們通過區塊鏈在司法領域的應用來介紹下區塊鏈備案的相關信息,我們要知道,無論區塊鏈在哪些行業應用,只要基于區塊鏈技術為從基礎的,都要參與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那下文一起來看看。希望對您申請資質有幫助。
一、區塊鏈備案詳細登記詳細步驟
注冊登錄網站后,網站會直接跳轉到備案信息登記頁面。需要填寫以下信息:注冊地、主體名稱、主體性質、證件類型、證件號碼、證件地址、投資人或主管單位、詳細通訊地址、網站首頁URL(如有)、證件附件(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證件掃描件或者個人身份證請上傳正反面。
申請主體信息填寫頁面
步驟一:申請主體信息
主體性質:機構/個人
1)備案主體說明
規定說明,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包括:
1、 向社會公眾提供區塊鏈信息服務的主體或者節點;
2、 為區塊鏈信息服務的主體提供技術支持的機構或者組織。
申請主體說明
主體若是個人的話,證件類型可提交身份證、護照、臺胞證、港澳通行證四類證件;主體若是機構的話,只能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申請主體性質和證件類型
步驟二:負責人信息。
填寫完主體信息后,進入下一個負責人信息頁面,需要提供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辦公室號碼、證件類型、證件號碼、手機號碼、電子郵箱、證件附件等。
負責人信息填寫頁面
注意點:
此處的負責人信息必須真實,電話,電子郵箱等能夠及時聯系到本人。類似于網站備案的信息。
步驟三:服務信息
服務信息完整內容如下:
服務信息需要填寫的內容
分解一下服務信息所填內容。
(1)是否具有信息服務管理機制
是否具有信息服務管理機制
注意點:
在填寫“網站首頁URL/客戶端名稱/公眾號名稱”時,若提交是網站,該網站需要ICP備案。
解釋說明:
是指除了按照《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的規定進行備案之外,區塊鏈信息服務系統要具備以下管理機制:
1、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建立健全用戶注冊、信息審核、應急處置、安全防護等管理制度。
2、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設計的技術方案需使主體具備對鏈上信息的發布、記錄、存儲、傳播進行審核和控制的能力。
3、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制定并公開管理規則和平臺公約,與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簽訂服務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要求其承諾遵守法律規定和平臺公約。
4、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的規定,對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進行基于組織機構代碼、身份證件號碼或者移動電話號碼等方式的真實身份信息認證。用戶不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認證的,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
5、開發上線新產品、新應用、新功能的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進行安全評估。
6、與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一樣,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也不得利用區塊鏈信息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活動,不得利用區塊鏈信息服務制作、復制、發布、傳播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
(2)服務名稱/服務形態等基本信息
特殊行業有前置性審核的需要填寫,一般的不用填寫。
服務名稱/服務形態等基本信息填寫頁面
(3)服務說明
不同企業服務說明不同,按照各自情況如實填寫即可。
服務說明頁面
(4)服務負責人信息
如果服務負責人與之前填寫的主體負責人,例如法人不相同,則需要補充服務負責人相關信息。
服務負責人信息填寫頁面
(5)服務內容
服務內容分為3類,分別是基礎設施提供方,應用運營方,技術提供方。分別解釋一下。
基礎設施提供方
基礎設施提供方頁面
應用運營方
錢包,DAPP瀏覽器,DAPP應用一般都選擇以下內容。
應用運營方頁面
技術提供方
技術提供方為提供BAAS系統為用戶提供服務,或者其他服務內容。
技術提供方頁面
步驟四:提交完成
以上步驟填寫完,第四步提交完成,然后等待材料審核。
a) 材料齊全的,在二十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發放備案編號,并通過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管理系統向社會公布備案信息;
b) 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在二十個工作日內通知備案人并說明理由。
二、區塊鏈存證的完善路徑
1.由最高人民法院牽頭聯合相關技術部門建立統一的區塊鏈存證平臺,明確區塊鏈存證平臺標準。最高人民法院在2022年5月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加強區塊鏈司法應用的意見》,但該意見僅計劃于2025年建成人民法院與社會各行各業互通共享的區塊鏈聯盟,并沒有具體指出建立統一的區塊鏈存證系統。在制度設計上處于“建立健全標準規范體系”的要求階段,并沒有相關的具體規定出臺。筆者認為,應充分發揮人民法院的既有規范和實踐優勢,由最高人民法院牽頭聯合相關技術部門建立統一的區塊鏈存證平臺,具體從“設置區塊鏈存證平臺準入門檻”“規范區塊鏈存證操作流程”和“目前區塊鏈證據審查標準”三個層面著手,完善制度設置,規范區塊鏈存證技術。
2.組織司法工作人員參與區塊鏈技術學習。面對日新月異的技術變革,法律人需要抱有終身學習的理念。現代證據制度的核心是承認法官或其他事實認定者在事實認定上的自由心證,提高法官、法官助理等司法工作人員對區塊鏈技術的了解也更為符合現代證據制度的要求。因此,有必要組織加強司法工作人員對區塊鏈技術的學習、理解和司法應用。
3.根據區塊鏈證據的生成方式確立不同的真實性檢驗標準。根據證據法的普遍原則,證據提出者在論證證據可采性問題前要證明該證據系其主張的證據即證據的辨認和鑒真。區塊鏈證據可以根據產生方式不同分為“生成型存證”與“轉化型存證”。生成型存證即該證據系區塊鏈上產生,轉化型存證即該證據為區塊鏈外產生并上傳入鏈。生成型存證的數據皆有對應時間戳,難以篡改,具有自我鑒真的能力,在無其他相反證據時,可以認定其具有可采性。而轉化型存證雖然也屬于區塊鏈證據,但區塊鏈技術僅能保證其入鏈后難以被篡改,該證據入鏈前是否已經發生改變無法通過區塊鏈技術得知,應當由證據提出方進行證明。同時,應警惕51%的算法攻擊和算法黑洞性問題,通過運用證據法原理和相應規則,在不斷更新的高科技加持下,合理排除區塊鏈存證被篡改的可能性和風險。
綜上所述,關于什么是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的申請步驟,區塊鏈在司法領域的應用【攻略】文章,如果您需要辦理區塊鏈備案或者想更多咨詢問題,請聯系大通天成在線客服。也可以撥打我們的電話1339152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