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代辦,該資質可以通過正規第三方公司進行代辦,我司大通天成為您提供代辦服務,省事、省心、省時。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是從事批發、零售的必備資質。那具體如何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一起看看下文的介紹吧。
一、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怎么辦理
凡申請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個人)須具備相應條件并向本局提交有關材料:
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1、設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業或其他單位、個人從事出版物零售、出租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⑴有確定的名稱和經營范圍;
⑵經營者應當具有初級以上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
⑶有與其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
2、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應提交的申請(書面)材料(統一用16開紙打印或書寫):
⑴申請報告,應載明以下內容:
①發行單位名稱、地址及出版物存儲倉庫地址;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文化程度、本市詳細住址、住宅及移動電話號碼等;③經營范圍(圖書、報紙、期刊、電子出版物);④經營方式(零售、出租、零售出租、投遞);⑤經營出版物出租的經營場所周邊200米范圍內有否中小學校。
⑵用于出版物發行的固定經營場所及出版物存儲倉庫的有效使用證明或租賃合同的復印件(原件備查)。
⑶用于出版物發行的經營場所及出版物存儲倉庫的具體位置圖(應寫明“××店經營場所位置圖”),并在圖上標明經營場所及出版物存儲倉庫所在地的門牌號碼、左右相鄰(店鋪)名稱以及附近的明顯參照物。
⑷經營者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原件當場查驗,復印件留存備查)和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證書(原件當場查驗,復印件留存備查)。
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初中以上學歷證書的復印件(原件備查)。
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兩張。
⑺工商部門預先核準的出版物發行企業的名稱字號審批表復印件(原件備查)。
⑻如申請辦理電子出版物發行業務的,需提交正版電子出版物進貨憑證和發票,而且電子出版物進貨總數應不少于400張,并在經營場所備有相應的電子出版物讀盤設備。
⑼其他需要準備的證明材料。
二、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請條件是什么?
1、有明確的名稱和經營范圍;
2、至少一名負責人應當具有初級以上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或新聞出版總署認可的與出版物發行專業相關的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3、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三、出版物許可證辦理依據
《出版管理條例》(2001年10月25日國務院令第343號,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五條: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的,須經縣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核許可,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第三十七條: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變更《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登記事項,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非常感謝您的閱讀,本篇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代辦,最新辦理流程和條件分享介紹完了。如果您還有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辦理的其他問題或想辦理,請聯系大通天成在線客服。也可以撥打我們的電話1339152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