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清華大學起訴幼兒園事件開始,監管部門對于教育行業傍、蹭名牌大學熱度,展開嚴格審查,讓各地教育行業為之驚慌,但是那些看起來高大上的名稱真的是名校創辦的嗎?
多少求學者因各種因素,無法成為名校學生,但卻持有學習之心,想要選擇由名校創辦的分支機構,但是卻不知道此名校非彼名校,只是因為商標注冊誤導了大眾。
近期由“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由于美譽度高、資源豐富,名校的品牌時常被一些教育機構強行“傍”上。這些機構通過冒用校名、謊稱合作、刻意誤導等方式進行虛假宣傳,招生牟利。
記者調查了解到,“傍名牌”行為大致存在以下幾種套路:
——冒用校名作為商標、商號
記者發現,截至5月10日,江西新余、贛州、撫州和九江等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已經受理14起清華大學商標侵權案,涉及多所名稱中含有“清華”二字的幼兒園。
——假冒名義辦學、辦班
此前,曾有機構和個人發布《中國政法大學2018年本科、碩士研究生聯合培養》信息,并從事相關招生活動。記者調查發現,中國政法大學繼續教育學院海外留學教育中心是一家早已被撤銷的機構,發布信息的機構和個人都是盜用該學院之名。。
——號稱擁有名校師資
記者致電“常青藤”中戲考研輔導機構,詢問是否為中戲設立的官方考研輔導機構。工作人員答復稱,雖與校方沒有官方合作,但是其所有師資均為在中戲學習或工作,能夠得到中戲內部人士的資源支持。
——在校區租場地混淆視聽
北京外國語大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一些培訓機構在北外西院租用經營場地,讓不少消費者誤以為其與北外是合作關系。同類情況也發生在中國政法大學,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有的培訓機構租用家屬區內的場地,但由于也在校區內,對家長和學生具有很大迷惑性?!?/p>
針對這種現象,我們應該加強商標注冊保護,同時還可利用合法手段發布公告、舉報取締、司法訴訟是使用最多的三種處理方式。
針對已經注冊為商標的名校簡稱,其注冊商標專用權受商標法保護,不容侵犯;此類行為屬于反不正當競爭法,據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請求對方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等責任。
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8條,“傍名校”行為應受到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商品、罰款以至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被冒名的學??梢狼謾嘭熑畏ㄌ崞鹪V訟,要求賠償所遭受損失。建議名校應注意通過注冊商標維護學校名譽,一方面防止他人搶注或濫用自己的品牌,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在遭到侵權時得到法律保護。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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