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備案,相關內容是小編關注的重點,近日,中國版權協會主辦了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版權問題研討活動。同方知網、中文在線、中國工人出版社等26家單位共同發布了國內首份有關 AIGC 訓練數據版權的倡議書。下文會有相關介紹。
一、知網、中文在線等 26 家單位聯合發布國內首份生成式 AI 數據版權倡議書
目前,大模型訓練數據絕大多數是從互聯網抓取的,但其中許多數據存在版權問題,因此導致侵權糾紛頻發。這次研討活動也專門對于此前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進行了研究。
據介紹,該倡議書主要面向 AIGC 領域專家、學者及 AIGC 從業機構。作為業內首份 AIGC 數據版權倡議書,其分別從深化版權問題研究、版權賦能產業發展、避免侵權、引導 AI 生成內容的合理使用、提升版權保護意識、優化內容授權渠道這六個方面提出了倡議。
該倡議書號稱“可喚醒了國內 AI 企業關于大模型訓練數據的版權意識”、并“為 AIGC 研發者規避版權爭議提供了方向性指引”。
該倡議書概要內容如下:
(一)加強研究,助力科技賦能產業
(二)尊重版權,賦能產業正向發展
(三)避免侵權,營造良好網絡環境
(四)指導用戶,合法理性使用內容
(五)加強宣傳,提升版權保護意識
(六)規范行為,優化內容版權渠道
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摘錄
第七條 提供者應當對生成式人工智能產品的預訓練數據、優化訓練數據來源的合法性負責。
用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產品的預訓練、優化訓練數據,應滿足以下要求: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
(二)不含有侵犯知識產權的內容;
(三)數據包含個人信息的,應當征得個人信息主體同意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能夠保證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客觀性、多樣性;
(五)國家網信部門關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的其他監管要求。
第十條 提供者應當明確并公開其服務的適用人群、場合、用途,采取適當措施防范用戶過分依賴或沉迷生成內容。
第十一條 提供者在提供服務過程中,對用戶的輸入信息和使用記錄承擔保護義務。不得非法留存能夠推斷出用戶身份的輸入信息,不得根據用戶輸入信息和使用情況進行畫像,不得向他人提供用戶輸入信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二條 提供者不得根據用戶的種族、國別、性別等進行帶有歧視性的內容生成。
第十三條 提供者應當建立用戶投訴接收處理機制,及時處置個人關于更正、刪除、屏蔽其個人信息的請求;發現、知悉生成的文本、圖片、聲音、視頻等侵害他人肖像權、名譽權、個人隱私、商業秘密,或者不符合本辦法要求時,應當采取措施,停止生成,防止危害持續。
第十四條 提供者應當在生命周期內,提供安全、穩健、持續的服務,保障用戶正常使用。
第十五條 對于運行中發現、用戶舉報的不符合本辦法要求的生成內容,除采取內容過濾等措施外,應在 3 個月內通過模型優化訓練等方式防止再次生成。
第十六條 提供者應當按照《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對生成的圖片、視頻等內容進行標識。
第十七條 提供者應當根據國家網信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的要求,提供可以影響用戶信任、選擇的必要信息,包括預訓練和優化訓練數據的來源、規模、類型、質量等描述,人工標注規則,人工標注數據的規模和類型,基礎算法和技術體系等。
第十八條 提供者應當指導用戶科學認識和理性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內容,不利用生成內容損害他人形象、名譽以及其他合法權益,不進行商業炒作、不正當營銷。
用戶發現生成內容不符合本辦法要求時,有權向網信部門或者有關主管部門舉報。
第十九條 提供者發現用戶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產品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違背商業道德、社會公德行為時,包括從事網絡炒作、惡意發帖跟評、制造垃圾郵件、編寫惡意軟件,實施不正當的商業營銷等,應當暫停或者終止服務。
綜上所述,關于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備案之版權保護倡議的文章,如果您需要辦理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備案或者想更多咨詢問題,請聯系大通天成在線客服。也可以撥打我們的電話1339152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