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我局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編制本指南。
(一)公開范圍
參見《主動公開信息范圍》。
(二)公開形式
在天津市通信管理局網站公開。
(三)查詢方式
公眾可以從天津市通信管理局門戶網站上的“政務公開”欄目查詢所需的政府公開信息。
(一)申請的提交
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以下列方式向我局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通過天津市通信管理局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欄目下載《天津市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按要求填寫并郵寄至天津市通信管理局。
(二)申請的辦理和答復
我局接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含有不應當公開或者不屬于政府信息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并對不予公開的內容說明理由;
5.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6.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職責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7.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8.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三)答復時限
我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如需要延長答復期限,將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申請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或其他機關的,我局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期限內。
(四)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處理
申請人公開申請的內容不明確的,我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可不再處理。
(五)收費
我局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我局可以根據相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天津市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天津市通信管理局辦公室;
聯系方式:
1. 聯系電話58920517
2. 工作信箱txgl@tjca.gov.cn
(文字來源于:天津市通信管理局官網:https://tjca.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