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有什么要求嗎?
答:“經營范圍”應載明“電信業務”相關字樣或列舉出本次申請的電信業務種類。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11號),電信業務經營許可事項由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后置審批,因此申請人應在辦理營業執照時登記相關經營范圍,再根據《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42號)辦理許可手續。
2、哪些企業需要EDI許可證?
答:EDI許可證,全稱“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它就像是電商平臺的“身份證”,證明你擁有合法在線交易處理的資格。沒有它,你的電商平臺就可能面臨合規風險。
交易處理業務企業:如電商平臺、在線購票、拍賣網站等。
網絡電子設備數據處理企業:涉及物聯網交易、平臺交易等數據處理業務。
電子數據交換業務企業:如海關報稅EDI等業務。這些企業都需要通過通信網絡為用戶提供在線數據處理和交易處理服務,因此都需要辦理EDI許可證。
3、公司已經持有EDI許可證,拓展新業務申請和變更申請能同時辦理嗎?
答:可以同時申請。在新建變更任務時,可同時勾選多項變更事項,一并提交中請。
4、什么情況可以變更經營主體?
答:兩種情況下可申請經營主體變更,一是持證公司合并、分立;二是公司股東變化導致公司性質變化以及外商投資企業外資股東比例增加或引入其他外資股東。
5、取得許可證的企業股東發生變化時,應如何處理?
答:股東變更不涉及外資的(按看穿原則追游各級股東不涉及外資)可直接去工商履行變更程序,然后在30日內登錄工信部政務服務平臺,進入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系統的“企業信息維護”欄目,自行更新信息即可,股東變更涉及外資的(含直接、間接股東含有外資的情況),應按照《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履行相關法定程序。
6、取得許可證的企業注冊資本發生變化時,應如何處理?
答:注冊資本擬變更后的資本金額,應符合《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規定的經營條件,不少于最低限額。符合條件的,可直接去工商履行變更程序,然后在30日內登錄工信部政務服務平臺,進入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系統的“企業信息維護”欄目,自行更新信息即可。
7、取得許可證的企業注冊地址發生變化時,應如何處理?
答:可直接去工商履行變更程序,然后在 30 日內登錄工信部政務服務平臺進入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系統的“企業信息維護”欄目,自行更新信息即可。
8、公司持有舊版許可證,擬換領新版許可證證,應如何處理?
答:企業在申請新增業務許可或許可證載明事項變更時,可一并申請辦理換領新證。企業舊版許可證載明的注冊地址、注冊資本、股東毅權發生變化時確需換領新證,可以選擇“其他變更”事項申請變更。
9、關于EDI許可證續期有哪些要求?
答: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經營的,應當提前90日向原發證機關提出延續經營許可證的申請;不再繼續經營的,應當提前90日向原發證機關報告,并做好善后工作。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延續經營許可證的申請,或者在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內未開通電信業務的,有效期屆滿不予延續。
10、企業的許可證上有兩項業務,一項已開展業務,另一項因為申請的比較晚所以還沒開展業務,請問續期時可以兩項業務都續嗎?
答:根據《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27條規定,許可證有效期內未開通電信業務的,有效期屆滿不予續期。已取得許可證的企業不能確保許可證有效期屆前開通擬新增中請業務,建議許可證續期前不再中請新增業務經營許可。
11、企業申請跨地區多項業務的續期,能不能上傳子公司簽署的業務合作協議?
答:如果企業取得的許可證載明授權該子公司經營相應業務,可以使用子公司簽署的業務合作協議,否則,不能作為證明開通業務的續期材料。
12、企業續期時,需要提交何種合作協議,證明開通業務?
答:(1)一般業務都要求提交兩份協議:與運營商簽署的通信資源租用協議、與用戶簽署服務協議。(2)僅提供移動網信息服務提供訂閱類信息內容的,只需提交與基礎運營商簽署的接入協議。(3)僅提供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互聯網信息服務,只需提供網站(平臺)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租賃)等方面的接入協議。上述協議,均應在有效期。
13、取得許可證的企業申辦注銷申請,未開通業務或已實際停止相關服務,公司關于解決用戶善后問題的情況說明及承諾應該怎么填寫?
答:在申請表單中按實際情況寫明末開展業務或已實際停止相關服務,無遺留用戶問題即可。
14、EDI許可證注銷之后,在哪里有公示?
答:企業進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戶網站,在子欄目:相關司局-信管局-市場管理欄目里查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許可證注銷公示請關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的門戶網站。
15、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是否歸屬地化管理?在哪里申請?
答:若是內資企業申請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在省內申請,服務對象可以是全國。若企業股東中含外資成分,且符合《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的,需在工業和信息化部申請該項業務許可。
16、申請企業含有外資成分,什么時候可以視同內資情況辦理?
答:根據《關于境外直接上市的境內企業申請經營電信業務適用程序有關問題的通知》(商資函[2009]第71號文),境外直接上市的境內企業及其子公司、境內B股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請經營電信業務,如該企業外資股份比例低于10%(不含10%),且單一最大股東為中方投資者,適用內資審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