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吊銷營業執照能否繼續合作?是不允許合作的。被吊銷營業執照還繼續經營,就屬于無照經營。違反《無證 無照 經營 查處辦法》辦法相關規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無照經營的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企業吊銷營業執照能否繼續合作?
營業執照被吊銷繼續經營的后果:
1、違反《無證 無照 經營 查處辦法》辦法相關規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無照經營的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2、如果觸犯刑法的,依照刑法關于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 安全事故罪、危險物品 肇事罪 或者其他罪 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此如果對方企業已經被吊銷營業執照,繼續合作將存在巨大風險。
1、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法律后果
(1)公司喪失了生產經營權。我國各類企業準入市場和多數國家一樣,實行確認許可制度,未經確認許可的組織嚴禁進入市場,違者以非法論處。輕者沒收財產和罰款并依法取締,重者除沒收財產和罰款及依法取締并處外,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2)喪失了法律保護的請求權。法律只保護和調整適格主體的合法行為和與合法行為有關的其他行為,而不保護非法行為,公司一旦被吊銷營業執照,其一切經營行為均為非法行為。更不能要求自己或他人作為或不作為。
(3)喪失了最后救濟權。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不等于法人資格立即消滅,僅是除清算范圍外的一切活動停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40條、第46條和《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20條、第33條規定,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應當由企業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由企業自行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清算程序結束至工商部門注銷前,仍可以自己名義或清算組名義(已成立清算組)從事清算范圍內的活動,包括起訴、應訴等,它具有民事訴訟的主體資格。
2、吊銷的營業執照還能激活嗎?
不能的,以被吊銷企業在工商系統以被鎖定,無法再次開通!只有重新辦理了!
3、營業執照被吊銷后仍然經營的怎么處罰?
如果被吊銷營業執照還繼續經營,就屬于無照經營,相關法律規定對其作出以下取締辦法。
【法律依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
第四條下列違法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辦法的規定予以查處:
(一)應當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和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
(二)無須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即可取得營業執照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
(三)已經依法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但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
(四)已經辦理注銷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以及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后未按照規定重新辦理登記手續,擅自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
綜上所述,個人和企業是要以一定的信用機制來支撐其行為的,對于企業而言,其營業執照將是其身份的代表,用以表示其合法運營權。如果沒有證明,則表示屬于無證經營,若是繼續經營則屬于非法營業,將會被處罰,可以在其之后繼續申請運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