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對上海聚藍水處理科技有限公司(下稱聚藍公司)訴沃爾瑪華東百貨有限公司(下稱沃爾瑪華東公司)、萊卡健康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下稱萊卡公司)侵犯發明專利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
1、聚藍公司
上海聚藍水處理科技有限公司創建于2003年,主要從事水處理技術的研發和家庭飲用水過濾水壺等相關應用產品的生產。
2、沃爾瑪華東公司
沃爾瑪華東百貨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市轄區浦東新區,隸屬于美國沃爾瑪。公司經營范圍包括商業零售和批發(包括代銷、寄售、倉儲式會員制銷售)等。
3、萊卡公司
萊卡健康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18日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公司經營范圍包括開發、生產飲用水過濾產品,銷售自產產品;霧化機等。
4、案件回溯
聚藍公司稱自己擁有名為“濾芯分離式直飲水壺”的發明專利(專利號:ZL 201010208923.8),其從沃爾瑪華東公司購得的“萊卡LAICA” 5000SERIES-J51型濾水壺涉嫌侵犯了自己的專利權,遂將該水壺的進口商萊卡公司和銷售方沃爾瑪華東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權,賠償200萬元。
上海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認為,涉案水壺確實侵犯了聚藍公司的專利權,判令雙方共同賠償聚藍公司100萬元(沃爾瑪華東公司承擔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