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如何納稅籌劃?越來越多的人關心增值稅納稅籌劃的問題,覺得企業每個月繳納的增值稅太多了,如果能夠合理避稅的話將能夠大大的減少企業的支出,企業的利潤也能夠因此而提高.那么,增值稅如何納稅籌劃?
增值稅如何納稅籌劃
一、企業設立的增值稅籌劃
1.企業身份選擇
人們通常認為,小規模納稅人的稅負重于一般納稅人,但如果你是高科技企業,增加值比較高,選擇小規模納稅人更合算.
2.企業投資方向及地點
我國現行稅法對投資方向不同的企業制定了不同的稅收政策.如現行稅法規定:對糧食,食用植物油等適用13%的低稅率;直接從事植物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產的電力實行即征即退政策;部分新墻體材料產品按增值稅應納稅額減半征收.
投資者選擇地點時,也應該充分利用國家對某些特定地區的稅收優惠政策.例如保稅區內的生產企業從區外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購進原材料、零部件等加工成產品出口的,可按保稅區海關出具的出境備案清單,以及其他規定的憑證,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免、抵、退.
二、企業采購活動的增值稅籌劃
1.選擇恰當的購貨時間
在供大于求的情況下,容易使企業自身實現逆轉型稅負轉嫁,即壓低產品的價格來轉嫁稅負.另外,在確定購貨時間時還應注意物價上漲指數,如果市場上出現通貨膨脹現象,而且無法在短時間內得以恢復,那么盡早購進才是上策.
2.合理選擇購貨對象
對于小規模納稅人,不實行抵扣制,購貨對象的選擇比較容易.因為從一般納稅人處購進貨物,進貨中所含的稅額肯定高于小規模納稅人.因此,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貨物比較劃算.
對一般納稅人,在價格相同的前提下,應該選擇從一般納稅人處購進貨物,但如果小規模納稅人的銷售價格比一般納稅人低,就需計算后選擇.
三、企業銷售活動的增值稅籌劃
1.選擇恰當的銷售方式
采用折扣銷售方式,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體現,以銷售額扣除折扣額后的余額為計稅金額,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不在同一張發票上體現,均不得將折扣額從銷售額中扣除.采用現金折扣方式,折扣額不得從銷售額中扣除;采用以舊換新和還本銷售方式,都應以全額為計稅金額.企業對銷售有自主選擇權,這為利用不同銷售方式進行納稅籌劃提供了可能.
2.選擇開票時間
銷售方式的籌劃可以與銷售收入實現時間的籌劃來結合起來,產品銷售收入的實現時間決定了企業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早晚又為利用稅收屏蔽、減輕稅負提供了籌劃機會.
3.巧妙處理兼營和混合銷售
兼營是指納稅人除主營業務外,還從事其他各項業務.一種是同一稅種但稅率不同,如同是增值稅的應稅項目,既包括適用17%稅率的貨物,同時又兼營13%低稅率的貨物.可分別記賬,并按其所適用的不同稅率各自計算應納稅額.
對混合銷售的稅務處理: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年貨物銷售額超過50%,非應稅勞務營業額不到50%的),征收增值稅;但其他單位和個人發生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非應稅勞務,不征收增值稅.這種差異給納稅人進行納稅籌劃創造了一定條件,納稅人可以通過控制應稅貨物和應稅勞務的所占比例,來達到選擇繳納增值稅還是營業稅的目的.
同時,延期開票、扎賬、預付開票等非稅務手段,也可以從時間上延緩納稅時間,也是企業融資的一種方式.
我國企業增值稅稅收籌劃管理中的問題分析
(一)增值稅稅收籌劃管理的實效性不足
在我國企業的增值稅稅收籌劃管理過程中,稅收籌劃政策還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這主要是由于增值稅法變化與地方政策、稅收政策有極其密切的關聯,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稅收籌劃風險,因而顯現出企業增值稅稅收籌劃管理的實效性不足的問題.
(二)缺乏完善健全的稅收制度
我國企業增值稅納稅籌劃管理盡管是在法律許可的范疇和條件之下,然而,稅收籌劃方案的納稅人在稅收法律和稅收政策方面缺乏明確性,會受到諸多因素的限制和約束,使其合法性問題成為稅收籌劃的核心問題,在缺乏對稅收法律和稅收政策"度"的把握前提下,就會使企業納稅人承擔這方面的法律責任,使其稅收籌劃行為成為偷稅漏稅而要遭受較大的經濟損失.
(三)缺乏合理的增值稅籌劃管理方法
在企業增值稅籌劃管理過程中,還要注重對增值稅籌劃管理方法的合理選擇,它是決定企業成功的關鍵性因素,要使企業稅收籌劃方法與企業規模擴大、實現稅前利潤增長的發展目標相一致,就需要選擇合理的籌劃方法.然而,有一些簡單或獨立的稅收籌劃方法,卻與企業的生產經營整體戰略發展目標不相契合,這就成為了企業發展的阻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