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全面開展知識產權專利研究人員職稱評審
4月27日,省人社廳和省知識產權局聯合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廣東省知識產權專利研究人員專業技術資格條件》(以下簡稱《資格條件》)出臺情況。
《資格條件》是全國第一個覆蓋專利全行業的知識產權專業技術人員評價標準,對知識產權專利研究人員的職稱評審標準、評審范圍和申報條件等進行了全面細致的闡述,并對專業技術人員的學歷資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條件、學術成果條件等提出了明確要求。
為有效破除“唯論文”評價導向,《資格條件》提出,將創新能力作為核心評價標準之一,新增創新活動和創新能力評價,調整“論文、著作”條件為“學術成果”條件,增加專利研究報告、發明專利等專業創新活動為評價要素。
《資格條件》突出強化市場評價要素,創新性地將行業影響和市場效益納入評價指標體系,同時,建立專利高端人才職稱綠色通道,對全國知識產權領軍人才、全國專利信息領軍人才等5種類型的高層次專利人才,允許縮短年限申報或直接申報。
《資格條件》還針對知識產權專利人才代理、審查、管理和情報分析等4個不同專業分類設置評價指標,評價指標體現了不同的專業特性和人才特點,實現“干什么評什么”。(記者/王聰 通訊員/粵知宣)
文章來源: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