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辦理條件及辦理材料-互聯網出版業務,指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將自己創作或他人創作的作品經過選擇和編輯加工,登載在互聯網上或者通過互聯網發送到用戶端,供公眾瀏覽、閱讀、使用或者下載的在線傳播行為。
從事網絡出版服務,必須依法經過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取得《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那么,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辦理條件及辦理材料有哪些呢?一起來看看吧。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辦理條件
一、有確定的從事網絡出版業務的網站域名、智能終端應用程序等出版平臺;
二、有確定的網絡出版服務范圍;
三、有從事網絡出版服務所需的必要的技術設備,相關服務器和存儲設備必須存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四、有確定的、不與其他出版單位相重復的,從事網絡出版服務主體的名稱及章程;
五、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是在境內長久居住的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至少1人應當具有中級以上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六、除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外,有適應網絡出版服務范圍需要的8名以上具有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認可的出版及相關專業技術職業資格的專職編輯出版人員,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少于3名;
七、有從事網絡出版服務所需的內容審校制度;
八、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九、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辦理材料:
設立地方網絡出版服務單位應提供的申請材料如下:
1.所在地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請示文件;
2.申請單位的法人證明文件復印件(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機關法人證明文件);
3.《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申請表》;
4.申請單位章程復印件(已設立的企業加蓋工商查詢章,其他加蓋上級單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中級以上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證書)及其身份證復印件;
6.編輯出版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簡歷、出版專業及相關專業的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和上一年度的培訓證明復印件(至少8人,其中出版專業不少于4人;在這8人中,中級以上不少于3人,其中出版專業不少于2人);
7.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規定的其他材料。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業務范圍
1、利用互聯網出版原創的作品;
2、利用互聯網出版已經在線下出版過的作品;
3、從新編排原創和出版過的作品;
4、新聞出版總局同意做的產品等。
一般主要范圍有:互聯網圖書、手機出版物、互聯網音像出版物、互聯網報紙、互聯網游戲出版物、互聯網雜志、互聯網地圖、互聯網文學出版物等。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有效期為幾年
有效期一般為5年。許可證的有效期到期之后,是需要辦理續期的。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經營的,應當提前90日向原發證機關提出續辦經營許可證的申請;不再繼續經營的,應當提前90日向原發證機關報告,并做好善后工作。
以上是關于“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辦理條件及辦理材料”的相關介紹,希望大家通過小編的介紹能對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辦理條件及辦理材料有一個更為深入的認識。如果有其他關于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疑問,歡迎咨詢大通天成在線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