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法》: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是,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除外。
以上條例也就是說,不管你是微商,或者海外代購,又或者小團體代購,你都必須要像正規企業一樣,辦理營業執照登記和開發票納稅。
這個就厲害了,那些賣假貨的,把家裝修成代購店一樣的黑心賣家怎么活,那不是搞不了了嗎,根本沒有發票給人家。看來新電商法變相的把黑代購也順便收拾掉了。
新電商法的頒布打擊最大的應該是留學生了,機票那么貴,原本想通過代購的方式賺點機票錢,現在需要正規的手段才可以經營,不然基本沒得搞了。
網上很多專家發言說個體代購雖然是被打擊,但是你們可以賣流量賺錢啊,可以自創你們自己的品牌啊,找國內外OEM代工。你和我開玩笑吧,你說做就做的啊,找代購的人群,都是想要便宜點買奢侈品的買家,你叫我自己OEM品牌,可是我不是奢侈品啊。
新電商法的頒發,收益最大的應該就是正規的外貿公司吧,缺少了個體代購這一個龐大的,價格不可控的,隨機性的競爭對手,的確應該竊喜。
電子商務法的不斷完善這是一個必然的現象,發展型社會是會走向井井有序道路的。只有當一切都井然有序的時候才會實現利益最大化,沒錯老板的利益最大化。但是他們有飯吃,下面的人也會有口湯喝。
如果政府默認代購的行為存在,這會損害了那些正常繳納稅款的公司的利益,和也會給了他們逃稅的方法。
這些條款是限制了個體代購門的購買方式,其實就是關小了國外商品流入國內的水喉,個體代購少了,國人只能購買國內奢侈品,但是又那么貴怎么辦?尋找替代品,中國制造。
其實為什么網絡上面那么多言論和報道都是展示個體代購的弱小,而導致了我們同情他們,只是因為個體代購離我們最近,我們最容易看到他們的苦,切勿不要用感性來評論法律。法律是為了維持社會的盡可能穩定而制定出來的條例,它不針對貧困人民,但是也不會偏袒弱勢群眾。
面對新電商法的頒發,個體代購們有三條路可以選擇:
1.聯合身邊的代購們組成代購公司,資源整合需要代購人群流量,發展成為合法企業;
2.繼續維護代購的身份,但是貨源轉向外貿公司獲取;
3.放棄成為一個代購者。
雖然每一條路最終都會導致利潤開始流失,但是需要理性的面對代購這一份職業,如果你最終不能把它正規化,你都要承擔著這一部分利潤會離你而去的風險。
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應該會有大量的國際外貿公司陸續注冊成立,因為市場是需要商家填補這一部分個體代購之前填補的需求的,更多的對外貿易或許會轉行或者開設對內部門;更多之前未入華的奢侈品,護膚品也會陸續在國內成立銷售部,中國是一個很龐大的消費群體。(內容轉自互聯網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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