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記者從省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注冊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注冊中的重點事項進行了明確和規范。
《通知》明確,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注冊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授權的省、市(區、縣)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登記注冊;涉及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且需行業主管部門審批的,經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登記注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外國(地區)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有關規定由省級登記機關登記注冊;對于外商投資企業中的連鎖企業,各地可統一由市級登記機關登記,也可創新完善“一照多址”改革,方便連鎖企業辦事。
《通知》強調,外國投資者或者投資企業在《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以下簡稱《負面清單》)以外領域的投資,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登記注冊;《負面清單》禁止投資的領域,不予登記注冊;不涉及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限,由被授權局根據該企業的章程載明的經營期限予以登記,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涉及特別管理措施的,被授權局按照行業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載明的經營期限予以登記;配合商務部門落實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在申請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登記時,申請人應填寫外商投資初始報告、變更報告。
文章來源: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