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集團公司成立條件及集團公司的利弊,注冊一家集團公司是很多公司的目標,因為一旦成立集團公司的話,也就側方面的認為這家公司擁有潛力是巨大的,那么對于想成立集團公司的企業而言,北京集團公司成立條件及集團公司的利弊有哪些,一起來看看吧。
1.企業集團母公司注冊資本5000萬元以上,至少有5家控股子公司;
2.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注冊資本總額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3.該團體的所有成員都具有法人資格。
當然,鑒于各地規定不同,這種情況已經改變。集團已知的最低標準是:
(一)企業集團母公司實收資本1000萬元以上,且至少有2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注冊資本總額在2000萬元人民幣以上;
(3)集團所有成員均具有法人資格。
集團公司設立的程序如下:
1.準備相關資料,填寫登記注冊申請書,向登記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遞交準備好的材料。
2.登記主管部門受理。
3.登記部門受理了核心企業遞交的資料后,進行審查,看是否真實、合法、有效。
4.審核之后做出是否核準登記的決定,并告知申請登記的集團審核結果。
5.審核通過的,登記主管部門會下發有關執照證明,并通知負責人領取。
6.登記主管機關對核準登記的企業法人發布公告,載明企業集團的名稱、核心企業的名稱和成員企業以及成員單位名稱等。
1、企業資產更龐大涉及的面更廣。
2、企業的實力也會很強等等。
1、涉及到很多自己不了解的行業,其風險很大。
2、企業管理上存在諸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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