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有哪些?在全球化和數字化快速推進的今天,高新技術已經成為了推動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具體認定辦法如下:
制定了《管理辦法》的背景和意義是什么?
為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國發〔2006〕6號文)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8號文)有關要求,進一步推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做強做大做優高新技術企業,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以國科發火〔2016〕195號文聯合印發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以下統稱《管理辦法》)。
制定《管理辦法》的重要意義和作用:一是通過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促進企業科技轉型和產品結構升級;二是落實國家和地方出臺的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一系列優惠政策和措施;三是提高高新技術企業的管理水平和綜合素質,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四是推動形成以創新為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促進經濟增長和轉型升級的發展模式,對于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管理辦法》的制定過程和主要內容有哪些?
《管理辦法》的制定工作從2015年開始啟動,歷時兩年多。在制定過程中,我們認真學習借鑒了國際上主要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相關立法經驗,匯總分析了近百家企業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申請材料和年報材料,對研究制定《管理辦法》所涉及的有關問題多次請示國務院法制辦、司法部等部門進行法律層面的咨詢論證。在此基礎上,形成了《管理辦法》初稿,于2016年5月在北京召開了由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司法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等部門以及全國高新園區、高企認證機構、會計師事務所等參加的座談會,對初稿進行了討論;之后又對有關問題進行反復論證、修改完善。經過多輪修訂完善,并多次書面征求了中央有關部門、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門的意見和建議,最終形成了《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主要包括總則、認定條件與程序、監督管理、附則四章共二十二條內容。第一章總則包括第一條至第四條,明確了高新技術企業的定義與范圍,規定了制定目的和依據、適用范圍以及部門職責分工等;第二章認定條件與程序包括第五條至第十一條,規定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條件、申請材料、評審程序以及核查和公示等要求;第三章監督管理包括第十二條至第二十一條,明確了高新技術企業變更、年報和公示、監督檢查、撤銷和移除等規定;第四章附則包括第二十二條,規定了《管理辦法》的解釋權、實施日期等內容。
《管理辦法》有關條款解讀
為便于企業和社會公眾更好地理解《管理辦法》相關內容和要求,《管理辦法》每一條都作了具體解釋和說明。這里重點解讀以下主要內容:
關于《管理辦法》的適用范圍
《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居民企業。”這里明確規定了高新技術企業的定義是指“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居民企業。強調以自主知識產權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并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居民企業都可以提出申請。對“在中國境內注冊”的要求是一項基本判定要素要求。國家可隨時對無法明確判定其歸屬外資企業的注冊地標準進行政策調整。因此,《管理辦法》適用于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各類企業。
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科技部、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組成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統稱‘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為:(一)確定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方向和原則;(二)審議通過各類事項。”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科技部高新司。負責具體協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服務,指導監督本辦法的貫徹實施及審核合格后由領導小組批準認可等工作。《管理辦法》明確提出領導小組的職責權限,為從國家層面加強對全國高新技術企業的宏觀管理和統一領導提供了組織保障。
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原則和評審標準
《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國家對高新技術企認定管理遵循科學、公平、公開的原則;按照簡化程序、優化服務、提高效率的原則。”根據第三條適用范圍規定,《管理辦法》適用于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企業。《辦法》中沒有設置對外資企業的特殊條款。因此,《管理辦法》體現了國民待遇原則。在評審標準方面,《管理辦法》主要從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水平等三個 大通天成可以代辦高新技術企業認證。高新技術企業認證是衡量一個企業技術實力、創新能力的重要標準,對于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大通天成擁有專業的技術團隊和豐富的行業經驗,可以幫助企業順利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