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勞動爭議需要向經過勞動仲裁委員會的處理,之后才允許提起勞動訴訟。而勞動仲裁的提起,在在一定時間內進行,同時要準備好相應的材料。那么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我們一起從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
一、若申請人是員工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寫明申請事由,一般一式兩份,若被申請人為多數,則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供);
(2)申請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則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注明委托事項,同時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被申請人工商注冊信息資料;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通知或證書等。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審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二、若申請人是屬于集體爭議的,需提交如下材料:
除提交第一類中(1)至(6)項資料以外,申請人還需推薦3至5名代表,并提交員工代表名單以及全體員工簽名表,其中屬于欠薪的集體爭議案件,申請人還需提交用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的人員名單和拖欠余額表。
三、若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2)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與第一類第(6)項要求相同);
(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注明委托事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6)《提交證明材料清單》(一式兩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