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怎么算,失業保險金如何計算和領取呢?失業險是個人社保體系中關鍵的一環,失業保險金是下崗工作人員的衣食住行保障,許多人有個難題如果說有關領到失業保險金的難題,下崗工作人員再次學生就業后再度下崗,失業保險金怎樣測算?
參考答案是下崗工作人員再次學生就業后,失業保險金終止派發。通常狀況要是以后再度下崗,按其再次學生就業后的交費時間,核準其此次理應享有的失業保險金限期,其上次下崗應領到,而并未領到的兩月失業保險金限期,能夠合并計算,可是最多不得超過24個月。
依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要求,下崗工作人員在領到失業保險金期內再次學生就業的,終止領到失業保險金,并一起終止享有別的失業險工資待遇。
依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要求,下崗工作人員再次學生就業后,再度下崗的, 交費時間再次測算, 領到失業保險金的限期,能夠與上次下崗應領到而并未領到的失業保險金的限期合并計算,可是最多不得超過24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