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是指國家對境內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種稅。它是政府參與企業利潤分配的重要手段,是納稅人企業的一項重要稅收支出。
1、組織形式的籌劃
從組織形式上,首先,內資企業的稅收籌劃。內資企業是設立成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如公司制企業還是設立成個人獨資企業或合伙企業,其稅收負擔明顯不同。對于個人投資設立營業機構,若設立為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制企業,就會面臨雙重納稅的責任。即:企業在獲利時要繳納一次企業所得稅,在將稅后利潤分配給自然人股東時還要繳納一次個人所得稅。而個人投資設立營業機構時,若設立成個人獨資企業或合伙企業,就僅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不需繳納企業所得稅。
其次,外資若在中國境內設立為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包括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和外資企業,就會成為中國的居民納稅人,對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企業的境內、境外所得全部在中國納稅;若設立為外國企業的分支機構,就是中國的非居民納稅人,其納稅義務就會不同,僅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因此,外資在中國設立營業機構也有稅收籌劃的空間。
2、總分支機構的籌劃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企業之間不得合并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在生產經營規模擴大,需要設立新的營業機構時,采取設立分支機構較為有利。由于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與總機構合并納稅,可以享受盈虧互補的好處,減少當期應納稅所得額,達到少交企業所得稅的目的,至少可以獲得資金的時間價值。
企業如果采用設立獨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如子公司,子公司設立初期的虧損就不能沖抵母公司的盈利,母公司的應納稅所得額就會比設立分公司時大,當期繳納的稅款就會較多,占用企業的資金也越多。
3、計稅依據的籌劃
計稅依據的確定較復雜,其籌劃空間較大,也是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重點。按照新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為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是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因此,企業所得稅計稅依據的籌劃又可以分為:收入的籌劃、扣除的籌劃和虧損的籌劃。
4、稅率的籌劃
企業所得稅法的低稅率優惠包括對小型微利企業和高科技企業的低稅率優惠。按照新企業所得稅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小型微利企業適用20%的稅率,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科技企業適用15%的稅率優惠。
5、稅收優惠的籌劃
企業所得稅法的稅收優惠,將原來以地區性優惠為主,轉向以產業優惠為主。主要體現在對高科技企業的稅收優惠、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優惠、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優惠、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優惠、技術轉讓所得優惠、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優惠、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投資抵免優惠、創業投資企業投資抵扣稅收優惠、技術進步加速折舊優惠、資源綜合利用優惠等方面。
企業在投資規劃時,要充分考慮生產經營方向是否會有稅收優惠。并積極創造條件,充分利用這些稅收優惠,達到國家稅收優惠的政策鼓勵效果,同時節省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