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什么時候做「調增調減都有哪些項目」提及匯算清繳,其一般是指納稅人在年度終了后的稅款匯總結算清繳工作。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常見的匯算清繳有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等等。那么,匯算清繳什么時候做?調增調減都有哪些項目?接下來,本文將對此進行介紹、說明。
通常情況下,匯算清繳的時間為一個納稅年度終了后的5個月內(即1月1日至5月31日)。而有關于匯算清繳調整調減的項目,其主要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一、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可調整項目為:
1、收入類項目。包括不征收收入和國債利息收入。
2、支出類項目。具體有:
(1)職工福利費。不超過實際發生的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作納稅調整處理,且為永久性業務核算。
(2)工會經費。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
(3)職工教育經費。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此時產生時間性差異,應做納稅調增項目處理。
(4)五險一金。
(5)利息支出。
(6)業務招待費。
(7)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
(8)罰款、罰金、滯納金。
(9)捐贈。
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
主要可調整:
1、基本減除費用6萬元;
2、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
3、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
4、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包括個人繳付符合國家規定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購買符合國家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支出,以及國務院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項目;
5、個人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捐贈。
以上是對“匯算清繳什么時候做”以及“匯算清繳調增調減項目都有哪些項目”這兩個問題的具體說明。在現實生活中,納稅人進行匯算清繳,如若對可調整的項目不夠了解,便可對文中介紹內容進行相關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