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知識產權局、省司法廳印發《湖北省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要求全省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在辦理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件時遵照執行。據悉,該辦法是全國率先會同司法行政部門就辦理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件較為系統的地方法規。
《辦法》旨在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湖北省委、省政府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決策部署,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障專利權人和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為全省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有力支撐。
《辦法》共26條,對專利侵權糾紛的界定、立案條件、證據調查權限、檢驗鑒定規則、技術調查官規定、口頭審理、調解、相關期限、執行以及裁決其他程序等內容進行了規定,進一步規范全省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行為,嚴格依法行政,提升工作質效。省知識產權局、省司法廳在起草過程中,深入對接市場主體,詳細了解省內專利侵權現狀,充分聽取專利權人和企業對完善專利侵權糾紛化解機制的期望訴求,強化政策措施為市場主體解難紓困的導向,力求相關舉措高效落地、收到實效。
《辦法》除規定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程序一般性程序外,在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內,結合司法行政管理部門和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工作實際,針對工作中存在的難點堵點和市場主體關切的熱點問題作出了相應的突破。《辦法》明確了追加被請求人或第三人、申請調查取證、復雜技術問題的檢驗鑒定、技術調查官、委托調解和調解協議申請司法確認、無爭議事實記載等制度,為專利權人更為便捷、更加高效維權方式。
下一步,湖北省知識產權局將以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作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抓手,加大政策措施落實落地力度,推動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對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和高質量發展發揮更加突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