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展擴張過程中,需要在外地設立機構,進行業務擴張。在外地設立機構,有很多種形式,比如設立子公司、分公司等。分公司又分為獨立核算和非獨立核算分公司。分公司非獨立核算需要報稅嗎?
非獨立核算分公司不屬于獨立核算的納稅人,財務并入總公司統一核算管理,要建立有關輔助帳、明細帳,具體根據總公司要求確定。
國稅這塊,經總公司主管稅務機關同意后,分公司實行增值稅預征,然后由總公司統一抵扣。如果分公司與總公司經營的業務相同,分公司實行報帳制度,同時要在所屬地辦理相關證照。
非獨立核算,指的是分公司不能單獨開立基本賬戶,不能單獨領用發票,可以在總公司下設單獨賬戶,統一納稅。
非獨立核算又稱報帳制,是把本單位的業務經營活動有關的日常業務資料,逐日或定期報送上級單位,由上級單位進行核算。
非獨立核算單位的特點是:一般由上級拔給一定數額的周轉金,從事業務活動,一切收入全面上繳,所有支出向上級報銷,本身不單獨計算盈虧,只記錄和計算幾個主要指標,進行簡易核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15條、19條的規定,企業和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屬于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賬簿。
何謂非獨立核算單位?
非獨立核算是指單位從上級單位領取一定數額的物資、款項從事業務活動,不獨立計算盈虧,把日常發生的經濟業務資料,報給上級集中進行會計核算的一種方式。
非獨立核算是指沒有完整的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體系,只記錄部分經濟業務的單位所進行的會計核算。
非獨立核算是指單位從上級單位領取一定數額的物資、款項從事業務活動,不獨立計算盈虧,把日常發生的經濟業務資料,報給上級集中進行會計核算。
實行非獨立核算的單位稱為非獨立核算單位,又稱報賬單位,它本身沒有資本,其財產物資由上級單位撥付,也沒有獨立的銀行賬戶,其一切收入均存入上級單位賬戶,一切支出也由上級單位審核支付。
非獨立核算單位通常不設置會計機構,僅配備會計人員進行原始憑證的填制、審核、整理和匯總,以及實物明細賬的登記工作,不單獨編制預算和計算盈虧。
分公司非獨立核算需要報稅嗎?非獨立核算分公司經營范圍不受限制,但是需要在生產經營地預繳相關流轉稅,總公司匯總代扣。企業所得稅由總公司繳納。希望小編以上的資料對大家理解這個問題有所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