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專利法的基本原則,對于同一個發明只能授予一個專利權。當出現兩個以上的人就同一發明分別提出專利申請的情況時,有兩種處理的原則:一個是先發明原則,一個是先申請原則。
各國對專利申請的審查有不同的要求,基本上實行兩種不同的制度。
專利申請詳細步驟如下:
(1)準備申請文件,包括請求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附圖、說明書。(2)提交材料。
(3)接受國家專利局下發的受理通知書。
(4)繳納申請費。
(5)專利局對申請審查。
(6)領取專利證書。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
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文件中說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
擴展資料:
申請專利時所需材料
(一)公司名義申請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蓋紅公章2份;
2、組織機構代碼副本復印件蓋紅公章2份;
3、第一發明人身份證復印件(無需簽名)1份或第一發明身份證號碼;
4、專利技術交底書1份;
5、外觀專利提供圖片或照片,實用新型和發明專利提供圖紙;
6、委托書。
(二)個人名義申請
1、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拍照清晰電子圖片(無需簽名)1份;
2、專利技術交底書1份;
3、外觀專利提供圖片或照片,實用新型和發明專利提供電子圖紙。